楼主: zhusanshui

[淼粉爆料] 南丰路口特大车祸

 火...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1-6-11 14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哎·····就你自己做为打工者你会唔会未经过请示就外出办事,比老板知道葛话会有乜后果。2.做为单位车去定点厂进行维修车辆业务,洗唔洗用到私人感情。3.作为维修厂既然可以甘样对自己员工,讲得出用私人感情办事,我替区地葛员工感到悲愤!对维修厂更加感到···········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15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meimei 的帖子

回复点评:别傻了,咨询过劳教所早几年就已经没有临时工了,所以我想不存在这种说法的可能性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16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里面还关系到SH跟XH的问题,如果死者在天有灵的话,就去追讨吧,冤有头债有主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17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DFGDFGFDGFDGFDG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18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朋友,安息吧。。。愿你一路走好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20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bai ai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20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万里 的帖子

现在的法律是对小市民有用,对富一代富二代官一代官二代是没用滴~~~~~你又不是不知道近来有多少的典型案例。。。。
我要努力,我要努力,我要努力,工作是不会辜负人的.我要做个女强人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21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死得好有型又壮烈!本来是同情但死者不是着司法制服的、很明显是公车私用追尾!不排除酒后架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22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明显公器私用,以为自己开住台国家车就横行无阻,好明显超速同跟车太贴啦,怪的边个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1-6-11 22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明一个道理,开奔驰不是最好,最好系开泥头车,因为永远伤噶都5会系泥头车,尼个世界,车大就系恶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账号

本版积分规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