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 最愛o。..

其实!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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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6 07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能认识到问题就解决问题吧,好少有话一拍即合擦出爱火花的,定必经过风风月月,两人才会爱到死去活来,感情道路本来就系要一波三折,这样才难忘,更珍惜对方,更珍惜这段珍贵的感情,如果整天对这段感情抱怨,两个人会过得很累,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是最大的幸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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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6 09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11楼 阿辉 的帖子

:dabin12 果然系文化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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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6 12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结婚9文,离婚一样是9文;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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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6 14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赞成你地分开!!
真噶!!
既然甘痛苦,何必继续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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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7 13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芝妹,你吾好教坏人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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